杭州歌寶高爾夫用品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歌寶高爾夫”)成立于2012年09月6日,公司位于杭州市富陽區場口鎮浙江富陽創業基地16號,注冊資金1300萬元,法定代表人錢華軍。經營范圍:生產:高爾夫球、高爾夫球桿;批發,零售:高爾夫球、高爾夫球桿、戶外休閑用品、文體用品、服裝、服飾品、鞋;貨物進出口(法律、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項目除外,法律、行政法規限制經營的項目取得許可證后方可經營)。
根據企業提供的原輔物料及安全技術說明書,結合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(2015版)辨識,企業生產過程中涉及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有GOLF CLEAR TOPCOAT A光油(以下簡稱“光油”)、HANSUN DCP-40P(過氧化二異丙苯[含量≤52%,含惰性固體≥48%])、822X-JJS-718硬化劑(以下簡稱“固化劑”)、800G PU 073絲印油墨(以下簡稱“油墨”)、UKV1 1/L油墨助劑(以下簡稱“油墨助劑”),噴涂過程中使用的水性底漆、KS-453稀釋劑(以下簡稱“稀釋劑”,搭配光油使用)不屬于危險化學品,因此該企業屬于工貿行業涉及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。根據GB/T4754-2017/XG1-2019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》該企業屬于24文教、工美、體育和娛樂用品制造業。依據《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修訂〈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分類標準(試行)〉的通知》(應急廳〔2019〕17號),該企業屬于輕工行業。根據《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》(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3年第3號)辨識,不屬于該目錄內行業,該企業不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。